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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轮土地承包期延长至2058年,如何让土地更值钱?

    信息发布者:晨曦初露
    2017-11-26 19:49:35    来源:农合论坛官网   转载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它事关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至2058年,对于依靠土地生活的农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那又该如何打理好自家的承包地,在土地流转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从土地中掘金呢?

    土地是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此前,由于担心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一些农民在流转了别人的土地之后,往往是竭泽而渔,不愿意培肥地力。

    19大报告中提出的“再延长30年”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承包期延长有利于稳定农民预期,也有利于推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培育以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承包关系稳定不变,也将引导更多资金、技术、人才流入农村和农业,帮助大家更好地从土地里掘金。

    土地是财富之母。自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正式从承包权里剥离出来,这就为土地的有序流转铺平了道路,而在去年,总书记考察安徽小岗村,再次提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们党农村政策的重要基石。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先决条件,土地流转的好处不言而喻。土地“三权分置”的尝试也被视作改革开放以后的第二轮土地改革,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带来诸多利好。

    土地流转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和不能打破的禁区。

    土地流转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和不能打破的禁区。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认为:

    “土地承包改革之初,是所有权和承包权实现了一次分离,既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又保证了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不变。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实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有序地流转土地经营权,这就既放活了土地的经营权,又保障了承包农户的权利。我们既要推动土地流转,又要引导它有序流转;既要发展规模经营,又要引导它适度规模;既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又要继续扶持经营自己耕地的承包农户;既要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又要防止对农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的挤出效应,防止出现土地的非粮化、尤其是非农化。说到底,我们推动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既要解决农业问题,又要解决农民问题。”


    当前土地流转遇到的难题


    原本流转土地是为了实现规模效益,但现在土地流转的成本却越来越高,一亩地动辄八百一千元以上,加上人力成本和投入成本也在提高,投入与回报不成正比,已经超出了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在政府补贴、农村金融和政策性保险还不能及时跟上的情况下,一旦出现自然灾害或者价格波动,很容易造成资金链的断裂。眼下在我国的几大粮食主产区,比如安徽、河南,都出现了种粮大户毁约弃耕的现象。


    另外,农民究竟是进城务工还是回家种地,往往是根据当年外出务工的情况来决定的:如果外出挣的多,就把土地流转出去;如果外出务工找不到好工作或者收入不高,还会选择回家种地。但是每年经营的土地规模变动很大对于家庭农场的经营者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短期流转的土地往往只能种植一些一年生的、经济效益偏低的作物,很难做长期投资,这对于农业生产和土地增值也是相当不利的。

    基于以上两点,目前在全国很多地方,土地流转遭遇了难题:第一是经营风险,规模大了不代表效益就高;第二是土地短租,造成种养大户难以获得长期的经营收益。

    关于土地流转的一些建议

    1、选择合适的农业产业类型。

    目前来看,农村地区已有的农业产业类型无外乎四种:第一是规模农业,通常指大田种植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市场风险不大,收益相对稳定。第二是设施农业,比如在温室大棚里搞一些种养殖,投入和产出都比较高,但市场风险也相对较高。第三种是养殖业,和设施农业特点类似。第四种是休闲农业,需要倚仗当地的自然资源,需要撬动的资金也更多。

    所以,在考虑土地流转以及在确定流转的面积之前,首先就要明确发展什么项目、能够投入多少资金,从自身优势入手。

    2、明确土地用途。

    很多人流转了土地,但不了解土地的性质。比如一般农田和基本农田有哪些区别?盐碱地、荒山地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有哪些用途?这些都会影响到土地流转的成本和未来的升值空间。

    3、关注政策扶持及补贴的项目

    关注国家重点扶持并且给予补贴的项目,以项目为导向来决定自己的流转规模。比如说现在国家大力倡导发展休闲农业,并且明确提出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四荒地来发展;国家还大力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成为符合标准的家庭农场也会获得相当可观的政策补贴。

    4、先做好示范标准

    在决定大规模流转土地之前,可以先流转少量土地,比如搞一个生态有机的果蔬大棚,在获得市场认可,实现高质高价之后,自然会有周围乡亲们愿意合伙,这样就无需再去流转土地扩大规模,只给周围农户提出标准,形成订单合作的关系,一样可以赚到销售和流通领域的钱。

    解决土地流转难题,各有妙招

    宁夏平罗县和全国不少地方一样,都存在着“青壮年外出打工,老年人种不动地”的现象,但当地却探索了一种非常“大胆”的方法,就是农民可以主动“退出三权”。所谓退出三权,就是农民退出自己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政府。退出土地的村民会获得相应的补偿。

    目前来看,让土地能够“变现”,相对成熟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土地折股量化”。第二种是“土地托儿所”模式。

    1、土地折股量化。“土地折股量化”,也就是农民以土地作为股权入股合作社,自己也随之成为合作社的股东,这样一来,流转的土地如何经营,农户作为股东是可以参与意见的。

    成为合作社的股东之后,农民的收入就有三份:第一份是保底的租金,但数额肯定会比较低;第二份是在经营盈利的情况下,能根据自己占股的比例获得相应的分红,即股金;第三份是农民还可以在合作社打工,依旧打理自己的土地,或者经营更大面积的土地,从中获得工资收入,也就是薪金,这就是所谓的“三金”。

    “土地折股量化”模式对农民来说好处有很多,首先就是农民可进可退,可以选择把土地承包权作为股份交给合作社统一经营,也可以自己耕种,如果认为合作社经营状况不佳,还可以从中退出。其次,在入股之后,农民可以像公司的董事会一样参与经营决策,为合作社贡献自己的才智与建议,而不只是像过去流转土地那样完全交给种养大户去决策。第三,眼下由于经济增速下降,城市里的用工需求并不像过去那么旺盛,外出务工收入可能并不高,而股份制合作社就成了解决农民就业的地方。第四,可以规避市场风险。农民如果自己种地,遇到了年景不好或者市场价格不振的情况,缺乏议价能力,也无法独立对产品进行深加工、打造品牌等,而合作社采取企业化的运作与经营,农产品增值的空间会更大。

    2、把土地交给“土地托儿所”。“土地托儿所”也叫“土地托管”,农户如果没有精力和时间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可以加入合作社或者农业服务公司,享受第三方提供的农业社会化全程服务,比如耕地、播种、施肥、打药、浇水、收割等。这就意味着,第三方机构在本质上是为农民打工,提供技术服务,挣的是服务费,土地的经营权并没有流转,还在农民手上。这种模式比较符合当下我国农业的现状。

    这种合作模式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因为对合作社的服务能力提出的要求很高,如果进一步发展,公司或合作社的职责还可以进一步延伸,除去农资、生产方面的服务之外,还有加工和销售环节。对内实行民主管理,对外共同面向市场,提高市场的话语权。


     ‘土地托儿所’模式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功能必须比较完善。在山东高密、运城几个县调研发现,供销社系统掌握的资料和服务是很全面的,它一般是以乡镇为单位,辐射两三万亩土地大的面积,从种到收全程都要采用机械化操作,所以它要有比较完备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系统。”

    还有这部分可变现资产,你一定要知道!

    19大报告中提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人们熟知的是农民手中掌握有三块地的权利,即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还有一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它属于集体经济的一部分,也和广大农民朋友关系密切。


    如果村集体能把这部分经营性资产利用好,产生的价值将不可估量。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介绍说:

    “我们讲的改革更多要聚焦第三个方面,就是农村的经营性资产的改革问题,什么叫经营性资产的改革?比如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包括广州市、城市郊区、东部地区,这些年集聚了越来越多的用于经营性的资产,包括集体修建的厂房、设施设备,这些资产数量是非常庞大的,根据我们最新统计,2016年农村经营性资产的总量已经达到了3.05万亿。经营性资产不仅可以保值还可以增值,一方面有利于激励经济发展壮大,另一方面让农民除了在拥有土地权利的基础上还多了一份财产权益。”

    从土地流转到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再到土地托儿所,以及退出土地三权的地方探索,都有各自的优劣利弊,农民朋友还需要结合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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